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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前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提示

点击次数:1405 发布时间:2019-12-16 04:33:23

各院系及各位师生: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教师寒假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26日,2月27日上班。本学期,由于教务管理系统升级,安全性能增加,请各位老师在录成绩时注意及时保存成绩。建议各位老师在录成绩时,选中右上角的“关闭自动保存”按钮(如图), 录成绩时,按平时、期中、期末成绩横向录入,录几条点击右下角的“保存”按钮及时保存。 鉴于本学期系统更新调整,部分教师在录成绩时仍有问题,系统提交成绩时间延长至1月23日(周五),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提交。在此期间,如在成绩录入过程中仍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88308183。(1月22日—23日,联系电话为88302257。) 2.学生寒假时间:2015年1月17日至2月27日,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开始上课。学生可于1月26日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登录地址:http://219.245.18.49)。补考将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寒假期间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人身安全。 3.寒假期间公共教学楼将关闭。物业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教学楼内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对教学楼内各项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确保下学期教学活动不受影响。 祝各位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教 务 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