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就业指导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素养,提高就业指导能力,按照《关于举办全省高校校级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陕教生办〔2014〕22号)的有关安排,“全省高校校级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由我校承办,现就我校就业指导教师参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4日、12月25日全天
二、培训地点
太白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
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理念与探索;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就业工作实践
四、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院系至少选派一名辅导员(含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全程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名单于12月23日前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12月24日上午8:30将举行开班仪式,请所有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
3.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请避免迟到早退,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若有紧急事宜应履行请假手续。
4.培训教材请于12月23日前到太白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
六、联系人
丁莹莹 88303867
王 哲 88302514
附件:
陕西省高校校级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班安排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