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通识课程任课教师:
根据《关于开设本科专业通识课程的通知》(校发[2004]教字15号)要求,现将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通识课程期末考试工作于第18周随堂进行,考核方式以笔试为主,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采取其他形式。
2、长安、太白校区分别开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需命就两套(A、B)份量相当的试题。试题须用碳素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在试题专用纸(教务处主页“教学常用表格”中下载)有效范围内,书写工整、规范,字迹清晰。试题均需命题人签名、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审批,12月18日前将试卷交至教务处统一印刷。
3、试卷批改完成后,任课教师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提交成绩。具体操作方式见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栏。成绩录入完毕并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签字、院系盖章后于2015年1月7日前交至教务处(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88308182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