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及有关处室: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12月27日至28日进行,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之一,为顺利完成相关考试工作,特面向校内选聘监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生入学考试;
4.能够亲自完成全程监考,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考务监考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二、选聘程序
1.请各单位按照监考人员分配指标数,积极组织本单位监考人员推荐工作,所报监考人员名单须经本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行政处室所属人员由所在部门统一报名,所报监考人员名单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本单位推荐的监考人员填写《责任书》。
3.将本单位推荐的监考人员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责任书》、《汇总表》于12月9日前交太白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其它
1.各单位监考人员选聘名单由研究生秘书报送,另外须指定监考工作负责人一名,负责监考培训及监考工作相关事务。
2.考试期间学校派专车接送监考人员。
3.监考培训会定于12月24日前在长安、太白两个校区分别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各院系监考人员名额主要根据报考人数进行分配,由研究生院直接通知。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是国家级重要考试,我校考点涉及考生类别多,范围广,考务压力较大,请各单位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此次考试的严肃性与重要性,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监考人员选聘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303658,联系人:寇 楠 段俊杰。
附件一:
西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岗位责任书
附件二:
西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