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的对象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且在我校有半年以上两年以内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暂行办法》执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4年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关于学历学位要求暂按照“在海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有两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的条件执行。
对于特别优秀者,可在同行专家建议、院系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由校长提名后可以参加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
三、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暂行办法》执行。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及单位推荐。11月14日——20日
2.资格初审。11月21日——24日
3.专家函评。11月25日——12月12日
4.确定参加特别评审人员及会议评审。12月13日——12月19日
五、工作要求
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是我校为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校工作的特殊举措,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实际,高度重视,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有效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申报表》请登录人事处网页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 88308225(教师科)
人事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