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及有关单位:
我校于2012年首次参加由教育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已累计选派两届共10名优秀毕业生赴陕西省富平县开展为期1年的支教服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回信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工作要求,依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5-2016年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4]12号)、《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计划招募5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公开招募5名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我校今年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此名额由教育部另行下拨。
二、报名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模范遵守法纪校规,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文化课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3以内(含2/3),且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以最终修读成绩为准);
4.本科期间在学校或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获省、市级以上志愿者先进个人者优先考虑);
5.愿意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服务)工作,且必需服从全国项目办分配;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8.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仅限于本校招募,必须报考西北大学;
9.符合《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0日-9月12日,各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学生本人向校团委递交《志愿服务申请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章)、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学生家长意见书》等材料。
2.9月13日-9月18日,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资格确定候选人,组织笔试、面试对候选人进行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9月19日-9月22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初步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并公示。
4.9月23日-9月24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成员名单,公示结果。
5.9月25日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内容。
6.10月10日-10月18日,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提交《研究生支教协议书》,登陆西部计划官网填报相关信息。
7.10月25日前,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身体健康证明、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审查意见)上报团中央,抄报团省委。
四、其他政策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
3.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学校对志愿者给予一定额度的交通补贴。
4.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5.支教团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学生返校入学后一个月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6.一年的支教服务工作时间在日后工作的工龄计算中有效。支教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由团中央等部门统一颁发《志愿者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工龄证明依据。
联系人:刘 博
电话:88308234
地点: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5号楼436室)
附件1 中国青年志愿者2015-2016年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申请书
附件2 中国青年志愿者2015-2016年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3 研究生支教协议书
附件4 西北大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学生家长意见书
附件5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问答
西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