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8 发布时间:2024-11-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编制发布高等学校 2023-2024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30 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撰写要求

1.质量报告应按照《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2)撰写,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部分”应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2.质量报告应结合我校“2024年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对照任务分工填写《西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附件3)。

二、任务分工

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主要由教务处负责,参与的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财务资产部、国际合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体育部、图书馆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具体分工见附件4)。各教学单位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星期)前将《西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和《西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版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长安校区7号楼2层7212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lk@nwu.edu.cn。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编制发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要考察内容,也是我校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关键环节。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2.实事求是。各单位要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88308892

邮箱:zlk@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3.《西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

      4.《西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提纲及任务分工)


2024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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