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评优表彰的通知

点击次数:553 发布时间:2024-11-01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指导教师:

2023-2024学年,我校学生社团在思想引领、服务师生、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履职尽责、成效显著,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学生社团和成员骨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提升社团育人功能,完善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推动社团健康发展,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中“对于运行情况良好的社团,可以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表彰激励”“强化学生社团骨干评价激励”等内容,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在册学生社团范围内开展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选树典型

二、奖项类型及数量

(一)“标兵社团”5个;

(二)“优秀社团”10个;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10-15名;

(四)“学生社团先进工作个人”若干。

三、评选条件

根据《西北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比办法》(团发〔2024〕19号)(附件1)执行。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标兵社团”“优秀社团”评选按照“基础考评+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采取“基础考评得分×60%+现场答辩评分×40%”的办法确定评优总分;学校相关部门及社团领域专家由校团委负责召集;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先进工作个人”采取个人自主申报、指导教师审核、指导单位推荐、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集中评议的方式产生。

五、时间安排和材料上报

(一)11月10日前,各学生社团组织评选,按实际情况填写各奖项申报表(附件3-5)并结合《西北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比办法》(团发〔2024〕19号)(附件1)填报《西北大学学生社团评优考评自评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电子版以“社团名称+评比材料”命名发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邮箱(nwustglb@126.com),盖章纸质版附件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办公室(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西侧1-36办公室);

(二)11月20日前,组织现场答辩;

(三)11月25日前,组织集中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生社团要及时、积极将评优工作向指导教师、指导单位汇报,并以此次总结表彰为契机,对2023-2024学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

(二)民主推荐。各学生社团评选推荐过程要重视全体成员意见,须经社团大会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三)宣传表彰。本次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各学生社团要积极开展宣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生社团工作氛围。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88308861

附 件:

1.西北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2.西北大学学生社团评优考核自评表

3.西北大学标兵社团、优秀社团申请表

4.西北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请表

5.西北大学学生社团先进工作个人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撰稿人:邹阳笛  发布人:邹阳笛  审核人: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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