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3952 发布时间:2017-11-21
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斯里兰卡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于2016年4月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2017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中斯两国友好历史悠久,民间交流频繁,政治合作紧密。近年来,两国领导人互访频繁,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斯里兰卡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与斯里兰卡合作属于典型的“一带一路”科技合作。
二、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自1990年中期以来,不明原因慢性肾病 ( Chronic Kidney Disease of unknown etiology, CKDu ) 一直是斯里兰卡北中部旱区高发的慢性疾病,患者高达4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目前,不明原因慢性肾病有从中部旱区向周边地区蔓延的趋势,已成为斯里兰卡亟需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斯里兰卡国家科学基金会协商,双方首次合作就聚焦在该议题上,希望通过科技合作为解决斯里兰卡这一重要民生问题贡献力量。
经双方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包括:
1、气候变化与社会经济驱动下不明原因慢性肾病(CKDu)高发区域水环境质量演变、转化机制与饮用水安全保障,申请代码:B07,D01,D02,D03;
2、不明原因慢性肾病(CKDu)诊断、病因、流行病学及病理学机制和防治,申请代码:H05。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上述合作领域填写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半,2017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斯方NSF向斯里兰卡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斯方合作者应符合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斯里兰卡NSF提交申请。
(三)中斯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NSF(中斯)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NSF(中斯)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与斯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须将英文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等材料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提交完成之后,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申请人应按本指南要求提交申请书,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没有按本指南要求提交,或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接收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斯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斯里兰卡NS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一)NSFC联系人
联系人:荣念赫 张永涛
电 话:010-62326998;010-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rongnh@nsfc.gov.cn
(二)斯里兰卡NSF联系人
联系人:Thilinakumari Kandanamulla
电 话:+94 11 2696771-3 Ext 160
(三)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电 话:88302962
国际合作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