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1700 发布时间:2019-12-16 08:24:10
各院(系)、广大毕业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改派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本学期办理改派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于每教学周单周周二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版材料,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次日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一、手续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均需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改派申请,院(系)须审核通过。
2.书面申请
毕业生依据各自情况,向就创中心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1)原来有就业单位,现申请改派到新的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原就业单位退函,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2)原来派回生源地,现申请派到单位,毕业生需提供: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③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3)原来报到证丢失,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改派申请表(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
二、本学期改派受理时间
周数 | 接收改派材料时间 | 办理改派时间 |
1 | 2017年8月29日 | 2017年8月30日 |
3 | 2017年9月12日 | 2017年9月13日 |
5 | 2017年9月26日 | 2017年9月27日 |
7 | 2017年10月10日 | 2017年10月11日 |
9 | 2017年10月24日 | 2017年10月25日 |
11 | 2017年11月7日 | 2017年11月8日 |
13 | 2017年11月21日 | 2017年11月22日 |
15 | 2017年12月5日 | 2017年12月6日 |
17 | 2017年12月19日 | 2017年12月20日 |
三、有关说明
1.已办理过违约或解约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改派。
2. 改派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代办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3.未尽事宜,参见《西北大学关于毕业生改派的规定》http://jiuye.nwu.edu.cn/website/news_show.aspx?id=5053
4.近期办理改派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教学5号楼4层5422室
联系电话:029-88305221
029-88308385(改派期间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