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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723 发布时间:2019-12-16 08:19:21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社科司函[2017]120号)要求及陕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网址链接: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7年7月3日,各负责人须在此之前对中检材料进行在线确认提交,并于7月4日之前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需中检项目一览表

社 科 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