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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次数:1885 发布时间:2019-12-16 07:57:44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西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我校2017年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事处网站)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3.2017年应届硕、博士毕业生;2015、2016年毕业,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硕、博士毕业生;可以派遣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4.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博士后不超过34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5.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上统一发布,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7.4.12—2017.4.27

2.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无法现场报名者可以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提交报名材料。网络报名的材料须以一个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相应邮箱(报名表及其他材料应均为扫描件,原件待参加单位考查前带来审验,原件审验后退还),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姓名+毕业学校+所报单位”,上传后,还须进行电话确认。招聘单位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

3.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西北大学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博士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通过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发扫描件,原件待参加单位推荐考查时带来审验,原件审验后退还)。

(三)审查考核(2017.4.28—2017.4.29)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进入单位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审查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四)招聘单位考查(2017.5.2—2017.5.12)

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五)学校笔试(2017.5.15—2017.5.18)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六)确定人选

根据“单位考查成绩×70%+学校笔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排队,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七)学校公示

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身体检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无符合条件者,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九)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四、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并保证手机畅通。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积极应聘!

咨询电话:029-88308221。

附件: 1、《西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2、《西北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西北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