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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科技厅项目验收的通知

点击次数:1509 发布时间:2019-12-16 07:48:05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17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即科技厅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1.验收项目类别
验收项目类别包括: 高新处–特色、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工业科技攻关项目; 国合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 农村处–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关项目; 社发处–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 政策处–青年科技新星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具体详见《2011-2016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附件1),该表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部未验项目清单,包括已经提交验收材料但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1. 2.验收方式
(1)2014年12月前立项的项目需提交纸版申请材料申请验收; (2)2015年1月之后立项的项目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后,再填写验收申请。
  1. 3.验收项目科技成果登记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促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措施的公告》文件精神,对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验收时,要求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如果不进行成果登记,将会影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信用,影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可能。
  1. 4.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在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验收、成果鉴定(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xiazai5)处下载各类项目对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附件材料,同时对照《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附加2)进行自查。 (2)将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初稿(申请书及证书各一份,可先不装订)于4月10日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修改。 (3)成果科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应项目验收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并草拟验收意见,之后将验收意见电子版及装订好的验收材料提交至成果科,等待验收。 (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7.0)下载地址(http://www.tech110.net/dengji/Downloads/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rar)。请填写完成后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纸质版,送交至成果科办理用印手续。
  1. 5.验收时间
具体验收时间由省科技厅各主管部门根据整体安排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279 邮箱地址:chg@nwu.edu.cn 附件1 2011-2016省科技厅未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 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

科技处成果科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