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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科技厅项目验收的通知

点击次数:2003 发布时间:2019-12-16 07:28:06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17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即科技厅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验收项目类别 验收项目类别包括: 高新处--特色、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工业科技攻关项目; 国合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 农村处--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关项目; 社发处--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 政策处--青年科技新星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具体详见《2011-2015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附件1),该表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部未验项目清单,包括已经提交验收材料但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2. 验收方式 (1)2014年12月前立项的项目需提交纸版申请材料申请验收; (2)2015年1月之后立项的项目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后,再填写验收申请。 3. 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在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验收、成果鉴定下载(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xiazai5处下载各类项目对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附件材料,同时对照《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附加2)进行自查。 (2)将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初稿(申请书及证书各一份,可先不装订)于222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修改。 (3)成果科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应项目验收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并草拟验收意见,之后将验收意见电子版及装订好的验收材料提交至成果科,等待验收。 4. 验收时间 具体验收时间由省科技厅各主管部门根据整体安排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279 邮箱地址:chg@nwu.edu.cn 附件1 2011-2015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 附件2 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

科技处成果科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