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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743 发布时间:2019-12-16 07:28:03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太白、长安校区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各院(系)要成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统一安排部署假期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并将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备案,务必责任到人。     2、消除安全隐患。放假前,各院(系)要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要将多余不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妥善保管;要将教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配合学校的安排进行统一处理;要特别注意对用水、用电、用气和用火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做好教学实验室的防盗工作。     3、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一般不开放使用,如确有必要使用教学实验室,需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方可使用。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特别注意使用后断水、断电,关闭门窗。 4、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在做好预防的同时,也要制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必要的消防设施部署到位,防患于未然。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