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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 的申报通知

点击次数:1659 发布时间:2019-12-16 07:26:28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7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牛津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20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硕博连读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该奖学金将支持学生攻读牛津大学已设置任何专业的博士学位。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牛津大学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包括:国际学生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和赴英签证申请费。 如奖学金获得者博士阶段的学习期限超过3年,可以申请相当于一年(12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牛津大学共同确定。 5.资助方式 学费:由牛津大学直接支付。 奖学金生活费:由牛津大学按照其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发放,而非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奖学金获得者不在教育部各留学服务机构(北京、上海、广州)预领奖学金生活费。 机票:赴英机票由教育部各留学服务机构(北京、上海、广州)预订,结束学业后回国机票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预订。 赴英签证申请费:由教育部各留学服务机构(北京、上海、广州)据实报销。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牛津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须达到牛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选拔标准。 3.如申请人在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尚未获得牛津大学研究生院提供的正式录取通知,也可提交所申请院系或导师的意向性入学通知。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7年2月17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牛津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正式或意向性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牛津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 2.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须于2017年2月17日-26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及说明请参见附件。 重要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时,国内申请人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海外申请人受理机构请选择“驻英使馆教育处”(包括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 3.纸质申请材料 (1)国内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原件(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人选名单。 (2)海外申请人须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提供推荐文件及推荐名单。 未提交上述纸质材料人员,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须于2017年3月3日之前提交。国内申请人请直接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海外申请人(包括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请联系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提供。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国内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在英国留学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由教育处转发本人;在英国之外国家留学的申请人录取材料请直接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领取。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  超 联系电话:010-66093565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cli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国家留学基金委牛津奖学金”网申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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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