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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研究生赴西南大学访学的通知

点击次数:1377 发布时间:2019-12-16 06:48: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落实《西南大学 西北大学2012年合作计划书》中有关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内容,经与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协商,我校推荐10名研究生赴西南大学进行为期3个月的访学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访学原则 此次访学以科学研究为主,以西南大学优势学科或高水平科研平台作为访学主要对象。 二、申请人条件 1.2014、2015级在校博、硕士研究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4.获得导师推荐,并对西南大学优势学科或高水平科研平台有一定了解。 三、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西南大学提供的《西南大学接收访学或进行科研工作的学科或科研平台》(详见附件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西南大学接收西北大学研究生访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2.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各培养单位审核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 3.学校统筹选拔推荐:研究生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协商,确定推荐人选。 四、其他说明 1.我校为到西南大学访学的研究生提供如下待遇: (1)报销往返火车硬座交通费。 (2)报销在西南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 (3)学校按每月每位硕士研究生1000元、博士研究生2000元的标准向西南大学指定的指导教师或科研平台提供科研经费,以加强对研究生的科研指导。 2.访学研究生在西南大学学习期间,应遵守西南大学的各项校规校纪等有关管理规定,服从西南大学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安排。 3.访学结束后,由西南大学对访学研究生提供考核报告。 4.访学时间:2016年10月至12月。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结束。 6.访学研究生须签订《西南大学接收西北大学研究生访学协议书》(详见附件三)。 7.请仔细阅读《西南大学接收西北大学研究生访学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附件四),按照此办法组织实施。
  1. 具体负责部门为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88308163。
附件: 附件一:西南大学接收访学或进行科研工作的学科或科研平台 附件二:西南大学接收西北大学研究生访学申请表 附件三:西南大学接收西北大学研究生访学项目协议书 附件四:西南大学接收西北大学研究生访学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通知原文:关于选拔推荐研究生赴西南大学访学的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