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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军营添光彩”创先争优评比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858 发布时间:2019-12-16 06:46:47

为更好地推动2016级新生军训工作,营造刻苦训练、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确保新生军训各项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师政治部决定在全体参训人员中深入开展“我为军营添光彩”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及名额 1.先进连队:4个/团。 2.内务优胜连队、训练优胜连队、文体活动优胜连队、宣传教育优胜连队:若干。 3.优秀参训干部: 1名政工干部/部(司令部、后勤部、政治部); 4名政工干部、4名军事干部/团。 4.优秀参训学生:根据训练情况,表彰范围控制在实际参训学生(不含见习)总人数的15%以内。 二、先进连队考核评比 1.评比标准:见附件1《西北大学军训连队量化考核体系》。 2.评比办法: ⑴由政治部牵头,组成2016级新生军训工作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连工作的量化考评。 ⑵总评以上级考评打分和团内自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评成绩前四名者为先进连队;单项表现突出的由团提出名单,报政治部审核批准。 ⑶政治部制定考评计划和实施方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⑷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董国强 副组长:刘晓忠 李宝星 吴振磊 王向旭 成 员:司令部干部2名,后勤部干部2名,政治部干部2名,各团政委、副政委,各团指导员2名 ⑸根据《西北大学军训连队量化考核体系》(附件1),考评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连训练情况、军容风纪、内务管理、理论学习和文化活动进行考评打分,各团每三天向考评领导小组上报一次自评结果。考评领导小组将所有成绩记录在档,最后汇总,上报政治部批准,产生优秀团、先进连队。 ⑹出现重大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连队,取消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优秀干部考核评比 1.司令部制定军事干部的评比条件和评比方案,确定表彰范围,产生优秀军事干部名单,报政治部审核批准,最后一并表彰。 2.优秀政工干部的评比条件:参见附件2《优秀政工干部评选条件》。 3.各团根据评比条件和名额,由政委牵头,制定评比办法,产生优秀政工干部名单,报政治部审核批准,最后一并表彰。 四、优秀学生考核评比 1.评比条件:参见附件3《西北大学军训学生量化考核体系》。 2.根据个人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各团制定考评办法和实施方案,产生优秀个人名单,报政治部审核批准,最后一并表彰。 五、表彰奖励 1.由军训师向先进连队颁发锦旗,向优秀干部、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或奖品。 2.政工干部的评比成绩将纳入到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作为对辅导员工作绩效量化考评的一项内容。 附件1:西北大学军训连队量化考核体系 附件2:优秀政工干部评选条件 附件3:西北大学军训学生量化考核体系

西北大学新生军训师政治部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