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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及暑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1523 发布时间:2019-12-16 06:36:05

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近期及暑假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近期及暑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假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假期为7月9日至8月26日,8月27(星期六)、28日(星期日)老生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上课;学生工作干部7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假期为7月11日至8月25日,8月26日(星期五)上班。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做好毕业生教育和离校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的学生给予援助和帮扶,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感恩离校。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结合学校下发的安全教育宣讲材料(见附件),专门组织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滋扰、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此项教育活动务必宣讲到每一名学生。 提醒学生,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学校在三校区分别设立了“学生贵重物品寄存室”,提供假期贵重物品寄存服务,有需要的同学可直接到楼管处办理,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游泳;晚间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女生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谨防滋扰;天气炎热,谨防中暑,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 3.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纪法规,暑假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的作用,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障碍、家庭变故、学习和就业压力大等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 5.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暑假放假时间比较长,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三、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工作 1.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精细化管理。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近期稳定安全工作要求和稳定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加强稳定安全形势研判,及时消除稳定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指定专人负责假期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关心留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问题,及时掌握留宿学生情况,解决好留宿学生的实际困难。 2.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院(系)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安排表于7月8日前报学生管理科。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3.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学生相关工作。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学生的管理,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原则上要有专业教师或辅导员带队,带队老师为团队安全责任负责人。 4.落实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暑假期间,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出游;开展大型学生活动或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提醒学生提前订购返程车票按时返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 5.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于8月28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统计结果于8月29日上午10时前分别报送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四、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 88303804(太白校区) 88308133(长安校区) 研究生工作部值班电话: 88308162(长安校区) 公安处值班电话: 88302110(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桃园校区) 校医院值班电话: 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3405(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附件:大学生安全教育宣讲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