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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完善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点击次数:1441 发布时间:2019-12-16 06:33:53

各有关单位、专家: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于2014年3月正式上线使用,同时开始了专家征集工作。2015年和2016年计划项目评审中,现有专家库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今后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专家将全部在专家库中选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的专家尽快进行登记注册,并完善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各单位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愿意参加我省科技政策咨询,科技项目立项、评审、验收、评奖等工作活动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不限,享受国务院或三秦人才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熟悉我省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请程序 1.登陆http://ywgl.snstd.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注册角色“评审专家”——填写个人简要信息并提交; 2.进入注册时填写的个人邮箱——找到注册激活邮件完成账号激活——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3.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科技厅——科技厅审核通过进入专家库。 四、填报要求 1.此次推荐专家库专家,是我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科技成果鉴定与科技奖励评审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杜绝弄虚作假,严把质量关; 2.推荐中要注意把握各行业、学科和专业的完整性,避免遗漏; 3.被推荐的专家中,在录入专家库时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电子邮箱等必须填入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入库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省科技厅变更专家信息; 5.专家信息如有变化,可随时登录系统按程序进行修改和补充。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电话:88302962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评估中心 杨海燕 联系电话: 85529982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高云 联系电话:87294281

科技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