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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因信息传递过程中非编码RNA的调控作用机制”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点击次数:1377 发布时间:2019-12-16 06:32:45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发布“基因信息传递过程中非编码RNA的调控作用机制”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以重要模式生物为对象,进行多学科相互交叉,整合多种技术和方法,发现基因信息传递过程中新的非编码RNA、研究非编码RNA的生成和代谢,非编码RNA参与重要生命活动的生物学功能,为发现新的功能分子元件及由其引发的新的生命活动规律提供关键信息。 二、核心科学问题 围绕基因组中非编码RNA及其基因的系统发现和功能鉴定,非编码RNA介导的基因表达调控等生命科学研究的国际前沿领域,深入系统地开展非编码RNA功能及调控机制的研究。 三、2016年度拟资助研究方向 本年度是本重大研究计划启动的第二年,将继续鼓励申请人围绕“基因信息传递过程中非编码RNA的调控作用机制”重大研究计划中四个主要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报项目,在同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择优支持。 (一)发现与遗传信息传递相关的新的非编码RNA,特别是长非编码RNA及其功能 (二)与遗传信息传递相关的非编码RNA的生成、加工、修饰及代谢 (三)非编码RNA与其他重要生物分子的相互作用、网络及其结构基础 (四)非编码RNA研究的新方法、新技术 四、2016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计划资助直接费用2900万元。拟资助培育项目14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校科技处联系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基因信息传递过程中非编码RNA的调控作用机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6.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9.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7月22日16时)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10.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基金委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校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振志      联系电话:88302962

科技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