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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与希腊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点击次数:1613 发布时间:2019-12-16 06:18: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与希腊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第一批)的通知》(留金欧[2016]78号)文件安排,2016-2017学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希腊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及名额 1. 奖学金类别及留学身份: 希腊语言文化暑期研讨班奖学金(Scholarships for summer seminars in Language and Civilization);短期研修生。 2. 留学专业:希腊语言、文化等 3. 留学期限:1个月 4. 申请条件: (1)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 (2)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志于研究希腊语言、文化等的科研人员或负责相关工作的行政人员。 5. 研讨班时间和地点:待定 6.我校此次选派名额为1个 三、资助内容 希方负责留学人员在希留学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膳食费及参与文化活动的相关费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 四、申请流程 1.学校遴选,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12日报送至人事处教师科(超过一人请排序)。 2. 网上申请 学校遴选的人选需在2016年5月18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并于2016年5月18日前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网报提交审核。网报时,申请人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请选择“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留学单位暂不选择,派出时间暂填2016年8月。 3.提交书面材料 请按照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提交书面材料的说明(链接如下:http://www.csc.edu.cn/article/590),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人事处教师科。 五、评审及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外方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签发录取函,被录取人员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阳阳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人事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