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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五)

点击次数:1644 发布时间:2019-12-16 06:11:2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2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科技部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8:00至5月9日17:00。项目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等详见国家科技部网站。网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4/t20160407_125051.htm 因我校的申报项目需经过陕西省科技厅推荐,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转发<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陕科计发〔2016〕59号)文件精神,请各位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在4月29日前完成项目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工作。 有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校科技处和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联系。 我校科技处联系人:李振志  029-88302962 省科技厅联系人:社发处  叶正勇  029-87294140                                 计划处  王   军  029-81294717 附件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技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