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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二)

点击次数:1690 发布时间:2019-12-16 05:54:21

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0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21日17:00。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等详见国家科技部网站。 指南网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2/t20160218_124155.htm 未尽事宜,请随时与我校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 88302962  88303550

科技处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