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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社科规划面向“十三五” 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691 发布时间:2019-12-16 05:53:42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科规划办文件及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引导全省社科研究工作者聚焦“十三五”发展目标,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面向“十三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攻方向,重点研究“十三五”期间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方向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研究; 2、陕西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 3、陕西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研究; 4、陕西强力推进创新发展研究; 5、陕西以供给侧改革推动经济增长研究; 6、陕西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研究; 7、陕西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8、陕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9、陕西着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研究; 10、陕西摆脱贫困理论与实践研究; 11、陕西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研究; 12、陕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13、陕西开创全方位对外开放新局面研究; 14、加快法治陕西建设研究; 15、陕西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研究; 16、弘扬延安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首席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担任副厅级以上行政职务;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子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1项;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报。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要根据列出的重点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不得超过5个。 2、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项目经费根据实际研究需求编制预算,一般为每项15-20万元。项目子课题资金数额一般为每项3-5万元。 4、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2016年12月10日前向我办提交研究成果。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陕西省面向“十三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请各单位于2月17日将正式材料《申报书》纸质文本6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书》电子文本;汇总表报送至社科处。 3、省社科规划办将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建议立项课题名单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侯 斌 联系电话:88308194 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面向“十三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面向“十三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汇总 社 科 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