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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618 发布时间:2019-12-16 05:33:12

各院、系(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西北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党发【2012】27号)文件及学期初召开的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保证本科教材选用、征订、供应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教材质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征订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征订原则 ○1选优原则:各院系要根据教学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十二五”精品教材,选用近3年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 ○2适用原则:要适应大学本科教学要求,严禁使用非教材书籍和大专教材。 ○3新教材原则:要求是最新版本,原则上是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4审定原则:所有教材须经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定。 2.征订时间 11月4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征订要求 ○1请各院系根据开课计划,认真核对选订教材的种类,教材名称、作者(主编)、版次、本季征订号、出版社等信息。 ○2征订教材的确定,采取任课教师推荐,教研室、院(系)审定,教务处抽查评审把关的办法。 ○3各院系对2015级新生可按学生实际人数征订教材;对12、13、14级学生须按班级征求学生意见,统计学生购书数量,不得简单、草率的按照学生人数预定教材,避免多订、重订、漏订等情况发生。 ○4各院系在核实征订教材数量后,请认真填写《教材预订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出版社教材供应中心领取),由主管教学院长(教学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交出版社教材供应中心,由教材供应中心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4.选订优秀教材是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希望各院系进一步落实教材选用、征订及教材供应工作的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学生购买教材,保证学生有书可用。不允许个别院系及教师直接订购教材卖给学生。 5.在学期初教材发放过程中,还有个别院系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征求学生意见,出现了按专业人数征订却无人前来购买或购买册数很少的现象,形成了较大的退货量,这给教材供应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各院系在2016年春季教材征订过程中,能够继续支持教材发行工作。我们将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联系电话:88302843(太白校区) 88308549(长安校区) 联 系 人:于孝谋、杨 进 教务处 出版社教材供应中心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