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1777 发布时间:2019-12-16 05:24:14
2015年西北大学新生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
三、协办单位:西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2015年10月19日 — 11月2日。
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 12:30(长安校区)
12:30(太白校区)
(二)地点: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篮球场。
五、 参赛办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院系限报男、女各一队。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12人。领队必须为各院系辅导员老师。
(三)凡我校在籍2015级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六、 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按照抽签结果分别在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进行单淘汰赛。各区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进入冠亚军决赛,负者并列第三名。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2日)为总决赛
(二)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西北大学篮球联赛的特殊规定。
1、第一、二阶段,每场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10分钟(比赛除暂停外,不停表)。第一、二节之间和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每场比赛最后2分钟采用净时间。
2、运动员必须统一队服,否则一律不能上场比赛。
3、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4、各参赛队需提前15分钟到场,以便安排场地和比赛的正常进行。
5、如果出现罢赛、弃权等情况,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及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情况严重者停赛三年,并上报学校处理。
6、比赛过程中,出现擅自更换球员与队长的球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当场比赛违规一方判0:30负。
7、如在比赛中出现斗殴事件,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
8、某队在比赛开始时间过后5分钟仍未到比赛现场,视该队为本场比赛自动弃权。
9、各院系提供的裁判、记录、计时人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赛后各队按要求收拾比赛场地。
10、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校学生会体育部另行通知时间。
11、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并保证啦啦队文明观赛。
七、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男队奖励由赞助商提供。
八、申诉: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果败诉则扣除。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