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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点击次数:1796 发布时间:2019-12-16 05:20: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陕教位办〔2015〕15号)要求,对我校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对一年来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以下简称《绩效报告》,见附件),对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绩效报告》中项目建设年度进展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各学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和本次上报的《绩效报告》,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通过绩效考核确定下一年度经费的划拨,对项目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差,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将停拨建设经费,或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应扣减项目学校下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请各项目单位于2015年9月23日(下周三)前,将填好后的《绩效报告》电子版发至eyyb@nwu.edu.cn。待我办审核反馈后,请各项目单位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由项目负责人在“学科自我评价”栏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将《绩效报告》定稿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建设科。《绩效报告》一式三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定稿后的电子版发送到我办电子信箱。 联 系 人:周喜存 电    话:88305218;13991886863 电子邮箱:eyyb@nwu.edu.cn 附件: 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 2015年特色学科《绩效报告》填写说明                            “211工程”/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