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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在校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514 发布时间:2019-12-16 05:16:32

全体在校大学生: 现将我校在校大学生2014参保年度(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学生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一、长安校区学生: 9月11日(周五) 14:00——17:00    校医院长安校区门诊部一层大厅(10号楼) 二、桃园校区学生: 9月14日(周一) 14:00——17:00    校医院桃园校区门诊部 三、太白校区学生: 9月15日(周二) 14:00——17:00    太白校区校医院一层大厅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学生证,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需携带《西北大学学生医疗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需携带《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未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 2.本次报销范围为门诊医疗费;大学生医保仅报销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产生的门诊医疗费。 3.报销校外门诊医疗费需携带:门诊发票、校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单、门诊病历、各项检查和化验报告。 4.报销校内门诊医疗费需携带:门诊发票、门诊病历。 5.请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6.具体报销规定详见:http://mainpage.nwu.edu.cn/unit/uxyy/?p=316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