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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参展成果的通知

点击次数:1740 发布时间:2019-12-16 05:15:4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拟于2015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西安理工大学举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的展示,按照“鼓励创新,坚持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展奖结合、展后评奖”,与成果推介、洽谈同时进行。成果展进行统一分类展示,按学科类别分为工科、理科、文科三大类。该成果展评奖项目为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竞赛奖励。 现将我校征集研究生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等。 申报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成果原创人)应是我校在学博、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 2.成果按类别申报(工科、理科、文科),成果为学术上具有先进性,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二、相关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初选。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5项创新成果,并于2015年9月17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11份、初选结果《推荐排序表》1份(附件2),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整理成册3份,报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yjsjxk@nwu.edu.cn。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确定选送成果。 3.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确定参展成果。 4.展后确定获奖成果。各类别成果展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 我校会对获奖成果予以奖励,该成果在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中可以作为高一档的成果认定,同时可获得科研与学术活动环节中的1学分;其导师在申报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时,一等奖资助5000元,二等奖资助3000元,优秀奖1000元,同一成果以最高资助额度计;所在培养单位在年底津贴分配时予以奖励。 三、其 它 各培养单位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附件1:参展作品申报表 附件2:推荐排序表 附件3:评审指标 附件4: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