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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605 发布时间:2019-12-16 05:14:15

各院(系): 2015级学生将于8月30日——9月3日报到入学,为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缓交范围 1、已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科学生,持加盖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填写《西北大学2015级学生缓交学费证明》,交至学生工作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公点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学生不再填写缓交学费申请表。 2、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的本科学生,需持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学费缓交金额 缓交金额不超过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准的西北大学学费、住宿费之和,其他杂费不予缓交。 三、时间地点 8月30日、31日       长安校区教学5号楼1层西侧 9月1日              太白校区图书馆草坪西南角 9月2日、3日         桃园校区7号楼1层大厅 四、缓交流程 1、已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① 学生在院(系)查验学号 ② 学生持加盖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到所在院(系)填写《西北大学2015级学生缓交学费证明》(附件1),加盖公章,与贷款回执单一并交至“绿色通道”办理点,经审查后前往财务处缴费点办理缓交手续。 2、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① 学生在院(系)查验学号 ②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缓交学费的申请书,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③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处理学生申请,核查相关证明和资料。 ④经过院(系)审核后,学生填写《西北大学新生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2),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署意见并盖章。 ⑤学生持《西北大学新生缓交学费申请表》(一式三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到学生工作处办公点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 ⑥学生持学校审核通过的《西北大学新生缓交学费申请表》(两份),前往院(系)备案(一份)、财务处学费缴纳点(一份)办理相关手续。 各院(系)将缓交学生基本信息录入《西北大学2015级新生缓交学费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几点要求 1、畅通“绿色通道”,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学费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协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快乐生活。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材料审核,严防持虚假证明入学,扰乱正常秩序。 附件: 1、西北大学2015级学生缓交学费证明 2、西北大学新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3、西北大学2015级学生缓交学费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