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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北大学羽毛球联赛竞赛规程

点击次数:2144 发布时间:2019-12-16 04:57:30

                                   2015西北大学羽毛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西北大学体育教研部、校团委 三、 协办单位:西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 四、 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5日开始,每天下午 16:30(长安校区) 16:30(太白校区) 因天气等原因致使比赛无法进行,比赛日程顺延。 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太白校区羽毛球场。 五、 竞赛方法: 1、 参赛队数:以院系为单位,各院系限报一队。 2、 参赛资格:凡本校在籍学生,经医务室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3.   参赛人数:每队领队一名,队长一名,队员10人(含队长,最多可以报2名研究生)。 六、 比赛赛制: 第一阶段:(2015年5月25日——28日)分A、B、C、D四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比赛按胜负场分排列名次,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其中A、B组在长安校区(南区),C、D组在太白校区(北区)。  第二阶段:(2015年5月29日——30日)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A1—B2、B1—A2/C1—D2、C2—D1) A1B2胜队—B1A2胜队(南区1、2名); A1B2负队—B1A2负队(南区3、4名)。 C1D2胜队—D1C2胜队(北区1、2名); C1D2负队—D1C2负队(北区3、4名)。 第三阶段:(2015年6月1日——2日) 南区第2——北区第1 南区第1——北区第2 南区第2北区第1负队——南区第1北区第2负队(总决赛第三四名) 南区第2北区第1胜队——南区第1北区第2胜队(总决赛第一二名) 七、奖励:比赛前3名予以奖励(奖杯、证书)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方法: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比赛采取分组单循环赛制,按胜负场排出小组名次。胜负场数相同时,根据胜负关系、净胜局、净胜分再决定出线权;第二阶段为淘汰赛,A组前两名和B组前两名交叉比赛,负者进行三四名决赛,胜者进行冠亚军决赛。 (三)比赛为混合团体赛,每局21分制,五场三胜,运动员不可兼项。 1.第一阶段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女单、男单(分三块场地同时进行)。 2. 第二、三阶段出场顺序为:前三场打完,若要进行下一场比赛,以前三场总场分负方选择下一场的比赛项目。 在比赛中严格按照出场顺序经行比赛如遇特殊情况参照裁判长意见。 (四)比赛用球由主办方统一提供 (五)服装要求:运动员必须身着本院系的比赛服,球拍、运动鞋(自备),否则一律不能上场比赛。 (六)各参赛队需提前10分钟到场,领队带领队员到检录处检录,检录时,队员需携带学生证检录(无学生证不准上场比赛) (七)参赛球队必须准时到场,由于本队原因致使比赛在开赛五分钟后无法进行,视为本场比赛自动弃权。 (八)各院系提供的裁判、计时人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 (九)由于客观原因(如天气)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比赛组委会另行通知时间。  (十)比赛结束后,各队队长,本场主裁在记录表上签字,保证比赛可信度。 (十一)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并保证啦啦队文明观赛。 九、弃权和罢赛 (一)弃权和罢赛的界定: 弃权: (1)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上的队将被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并判定此队本场比赛落败,但不影响此队其余比赛; (2)如果出现2次以上(含2次)弃权的情况,则此队将被取消此次大赛的比赛资格。 (二)竞赛组委会将视运动队的消极比赛,弃权、罢赛,或是重大违纪事件的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没收保证金,或者禁赛的严厉处罚。 十、说明: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果败诉则扣除。 十一、大会裁判组 裁判长:杜  宁 各院系羽毛球选项班学生若干 十二、比赛解释 1.场地为1-4号场地,对阵图数字标记依次解释为日期、场地号、场次(如:“26四③”即,11月26日、4号场地、第3场) 2.本竞赛规程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