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次数:1674 发布时间:2019-12-16 04:51:25
各院(系):
为确保“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五一”劳动节假期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五一”劳动节学生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5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提醒学生: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文明上网,通过合理渠道表达相关诉求;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到卫生条件差或者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假期留宿的学生夜间尽量避免外出,因特殊原因需外出者,请结伴而行,按时归宿。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特别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学习和就业压力大等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
3.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校规教育。“五一”劳动节假期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自觉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放假期间,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消除稳定安全隐患。
2.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4月29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进一步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3.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严禁学生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春游。开展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审批同意。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5月3日晚,学生工作干部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5月4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四、“五一”劳动节假期后学校将实行新作息时间,请各院系及时告知学生,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五、“五一”劳动节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88308133、88308294、88305285
公安处值班电话:88302110(太白校区)88308110(长安校区)88363110(桃园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太白校区)88308199(长安校区)88370542(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