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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十二五”“211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点击次数:2194 发布时间:2019-12-16 04:48:06

校内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及时落实《西北大学2015年度“211工程”经费预算方案》中本年度建设任务,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各建设项目任务书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我校“十二五”“211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已提交的“十二五”“211工程”建设项目任务书,在综合分析项目建设进展、预期建设目标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任务书》(见附件1、附件2)。 二、为加强对“十二五”“211工程”建设项目中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各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2014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结合本学科“十二五”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填报《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指标年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无误。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精心编制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统筹考虑各类建设经费的使用,细化资金用途,规范支出范围,提高使用效益。填报任务书附表《年度经费预算表》,应写明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如:实验室建设项目,应详细填报本年度计划建设实验室的名称、预计经费及拟购置的每台仪器设备名称与预计经费和实验室环境建设预计经费等。同时,经费预算应确保达到学校规定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比例,并得到切实落实。 四、今年是我校“十二五”“211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年,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各院(系)年度经费预算须经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上报。填报任务书应紧扣项目,言简意赅,真实反映项目建设任务和指标,原则上不另附页。 五、时间要求: 1、4月30日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将《任务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指标统计表》电子版报送“211工程”办公室审核。 2、5月11日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将审核通过的《任务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和《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指标统计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最终电子版报送“211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张璐       联系电话:88305218 电子邮箱:eyyb@nwu.edu.cn   附件: 1.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任务书(附年度经费预算表) 2.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其它类)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任务书(附年度经费预算表) 3.西北大学“十二五”“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指标年度情况统计表 4.西北大学2015年度“211工程”经费预算表(分项目)  

“211工程”/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