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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本科生、研究生放假安排的通知

点击次数:1476 发布时间:2019-12-16 04:43:41

各院系、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院系、各培养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因清明节放假耽误的教学计划内容,请教师择时安排补课,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