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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4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点击次数:1491 发布时间:2019-12-16 04:37:37

各院(系)团委、机关团支部、广大师生: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为加快“三个陕西”建设、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举办第14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主要工作或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程序 1. 我校可推荐1-2名人选,各单位如有合适人选请积极推荐。推荐人选时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优中选优,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2.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14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2),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各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2寸近期彩色红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4.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推荐所需的资料统一报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 校团委在充分征求学校组织、人事等方面意见并报校领导同意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同时协调推荐人选完善申报材料,报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评选。 联系人:赵金哲,电话:88308234,邮箱:tuanwei@nw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5号教学楼5436办公室。 附件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