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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点击次数:1459 发布时间:2019-12-16 04:31:19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请所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包括2014年新批项目)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12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二、结题报告        1.请结题日期为2014-12-31的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2.项目负责人打印《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1份到学校财务处审核、签章。将财务处审核无误后的《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和纸质《结题报告》一起装订,确保本人三处签字、财务两处签章。        3. 项目负责人将装订好的《结题报告》一式一份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已确认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财务处签章无误的《结题报告》纸件统一于2015年1月12日前报送到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撰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只需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应保证纸件结题报告与在线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版本号一致。 2.《经费决算表》中经费支出按照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费实际开支情况填列,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基金经费管理规定和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如实填报经费使用情况。须对项目经费的收、支、余情况作出总体的文字说明,当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拨入经费与预算经费不相等时,需要特别说明。合作经费要按照合作单位经费实际开支内容并入《经费决算表》的各类开支科目。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其余论著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电子版封面;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扫描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88302962。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填报说明    附件2. 《结题报告》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

 科技处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