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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新政策

点击次数:1568 发布时间:2019-12-16 04:31:02

 1.2015年所有申请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基金管理系统(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个人信息报到各院系科研秘书处,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手机、本人Email地址(尽可能用单位邮箱,尽量不要用hotmail、gmail、sina、163等)。 院系科研秘书最迟于2015年1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需要开通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信息报送科技处计划项目科,申请人通过邮件收到激活登录帐号的相关信息同时完善个人资料。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人员的账号终身有效。  2.申请书中的成果部分,要求通过成果在线填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申请人尽快完善自己及团队成员的成果在线:文章、论文、专利等。  3.今年基金委不再提供人员查重服务。但会从2015年3月2日开始提供全校在研项目和新申请项目人员名单,每24小时更新一次。请申请者尽早从系统提交申请书以便及时了解超限项情况(需要修改申请书可以联系科技处工作人员要求退回)。  4.申请书填写过程中,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不符合规定及超项人员,将不能录入系统。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5.经费说明: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各类经费不再设比例限制,申请人根据实际科研需求填写。         直接费用的几点变化:1.取消协作费用,并入测试加工费中;2.劳务费中增加临时工工资和临时工社会保险费;3.增加专家咨询费。         直接费用使用注意:1.仪器设备费、劳务费只能调减,不能增加;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三项费用可调配使用,但不能超三者总额;3.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专家咨询费等预算、支出标准按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  (2).间接费用:申请人不用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500万元以下项目按20%由基金委拨入学校,学校统一分配使用。绩效支出上限为直接费用扣除仪器设备费的5%。   6.非我校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同时要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所有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报基金委。  7.正文:文件大小、格式(3M,PDF)。  8.附件类型的规范化:附件类型与项目类型相关;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 .jpg. PDF ,个数为不超过20个。  9.上传的电子申请书必须是正式的版本,水印为:“NSFC+年度”,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10.其它事项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指南预计12月底发布)。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88302962。

科技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