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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和“元旦”放假期间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1587 发布时间:2019-12-16 04:29:31

各院(系): 为确保近期和“元旦”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元旦”假期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月4日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以及班团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能力,尤其要做好一年级新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提醒学生:外出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回家时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按照要求做好离校去向登记,离开宿舍切断宿舍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居家期间注意消防安全;天气雾霾严重,谨防呼吸系统疾病;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特别发挥好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学习和就业压力大等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做好自我调适。 3.加强法纪法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活动和跨校际活动,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宿舍安全隐患、卫生及学风状况检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宿舍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晚上按时归宿就寝;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租住民房。 5.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近期已进入期末复习迎考和课程教学的最后阶段,要引导学生认真复习,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同时,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考试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教育学生诚信考试。 三、几点要求 1.全面开展学生稳定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广大学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疏导工作,确保近期和元旦期间校园稳定、学生安全。 2.认真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3.严格执行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学生工作相关制度,特别是离校去向登记、请销假、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等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加强信息报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学生工作干部离开西安时,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备案。 5.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1月3日晚,所有辅导员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学生返校情况于1月4日上午10时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四、学生常用服务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值班电话:88308133(长安校区)  88305285(太白校区) 公安处值班电话:88302110 (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 (桃园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3405(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