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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校区水质问题的说明

点击次数:1501 发布时间:2019-12-16 04:11:30

目前我校长安校区教工公寓1-8号楼自来水由长安区自来水公司供水,教学区自来水由学校自备井地下水供水。自来水公司给我校的供水我校没有进行二次供水,由自来水公司直供到住户家中。 2014年6月份以来,部分教工反映,教工公寓区自来水水质较差。9月25日,部分教工对教工公寓自来水取样,由“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水样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硝酸盐(以N计)/(MG/L)为18.95,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对此,我们认真研读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其中,对硝酸盐指标的限值为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见“表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节选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对于水质问题,后勤集团多次通过电话或派人前往自来水公司沟通。特别是针对部分教工委托“西安国联”检测出硝酸盐指标超标问题,我们于2014年10月11日专门发函至长安区自来水公司,询问超标原因。同时对水质问题与自来水公司交涉,以求有所改善。 综合多次自来水公司答复信息,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由于我校处于供水末端,加之近年来长安区城市发展过快,城市水网建设不能满足用户需求,自来水日供水需求10万吨,供水能力8.5万吨,日缺口1.5万吨。特别是今年矛盾更加突出,为此今年5、6月份,长安区自来水公司起用第二水厂(地下水)设备,补充城市供水。由于地下水硬度较高(符合饮用水标准)加热后会使盐分释出,导致外观,口感较差。自来水公司若停用地下水将导致水压过低以至无法保证部分用户用水,经自来水公司检测,第二水厂(地下水)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二、如按地下水源时硝酸盐限制指标20算,“西安国联”检测的18.95在限制范围内,但指标接近上限。自来水公司称,经长安区相关检验部门的检验,自来水公司供应的地下水硝酸盐指标未超过10,自来水公司也表示将密切关注该指标变化情况。至于教工提出的其它指标问题,从“西安国联”的检验结果看,各项指标并没有超标。 三、为了保证自来水供应,长安区自来水公司在子午镇建立了新的水厂,正在试运行。目前正在我校教学区东侧路西铺设一条D500自来水供水管道,并通过我校至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接通后原有D200管道将不再使用。该管道预计将在2015年6月前竣工,届时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我校供水现状。 对于学校自备井地下水,学校每年3月份委托“西安市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每年检验结果均合格。我校自备井井水2014年检验结果显示,总硬度(以CaCO₃计)/(mg/L)为260,虽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但水质相对硬度高一些,2014年上半年,学校实施了长安校区学生开水房净化设备工程,学生饮用水得到了明显改善。本学期开学以来,后勤集团已组织对剩余自备井地下水的改善方案进行论证。 后勤集团 2014年10月17日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