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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及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的通知

点击次数:1398 发布时间:2019-12-16 04:02: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2014]10号)通知及要求,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及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基础研究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项目申报类别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科学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教师及科研人员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三、申报原则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实行自主申报,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研人员。 3、项目资助额度: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经费1万元。 4、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已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重点科研项目还应受过省教育厅资助。 5在研教育厅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 62015年度省教育厅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厅分我校人文社科项目数量,经过院系初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后通过网络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进度安排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每个基地限报3项。请各研究基地于92526将《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1份及相关电子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通过审核的项目负责人于930前登陆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tmis.xauat.edu.cn/xmsb)在线填报。 2、教育厅专项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请各单位于10月8、9日,将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活页(一式6份,A3双面中缝装订)、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材料报至社科处。随后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学校审定后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http://stmis.xauat.edu.cn/xmsb)填报。 此次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做好资格审核,积极组织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李丰庆  侯 斌  联系电话:88308194 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                                                                                                                                            社 科 处                                                                                                                                        2014年9月19日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附件2:2015版《项目评审》活页 附件3:2015年度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5: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