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标准 | 智慧城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

点击次数:6618 发布时间:2024-01-12

近日,《智慧城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GB/T 43581-2023)(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智慧城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


起草单位及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山东浪潮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人和城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 、中睿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联通智能城市研究院 、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云时代智慧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 张群 、黄超 、彭革非 、向磊 、王雪晖 、刘文 、崔昊 、王益群 、王珏 、张红卫 、袁耀文 、孙锦路 、朱润酥 、王倩怡 、郑庆国 、邵泽华 、何旭珩 、熊自伟 、王伟 、陈武 、苏莹 、蒋慧 、贺欢 、张国栋 、李赟 、李林璐 、李闻宇 、高万里 、安小米 、周波 、王华锋 、曾新科 、连一航 、张国强 、尚治宇 、李文东 、张建华 、毛业进 、阴润阳 。


标准内容简介

《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确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框架,包括数据、服务、接口、运维和安全等基本功能,并规定了这些基本功能的通用要求。适用于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基本功能框架)


编制背景及意义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检验,也是对各地智慧城市建设水平的一次综合考验。各地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网格化管理精密管控、大数据分析精准研判、移动终端联通民心、城市大脑综合指挥等构筑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体系,显著提高了应对疫情的敏捷性和精准度。在肯定智慧城市对疫情防控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疫情防控对城市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暴露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仍存在诸多短板,如2020年疫情初期暴露的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潜在感染人群得不到有效追踪及隔离,到各地健康码信息无法互联互通,疫情防控政策基层执行及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以及健康码后台系统运行不稳定等问题,暴露出智慧城市建设现状与社会需求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为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沉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的需要,急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为应急准备、信息发布、应急处理以及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撑,高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支持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保障手段。《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的发布将有益于指导城市公共管理部门、医护工作者、民间组织、企业、市民等相关群体应对全国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操作和信息共享需求,将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和标准化手段,对维护人民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转自: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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