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216 发布时间:2017-05-24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8号)精神,为做好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础教育领域内的德育、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评价、资源开发与应用等方面。这些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成果内容要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必须直接对教学过程本身进行变革,接受教学实践的检验。 中小学教材暂不列入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范围。 二、申报条件 1.方向性。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围绕基础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实践探索,突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学生活泼、主动地全面发展。 2.科学性。成果必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探索过程完整、方法严谨,经过实践检验,结果呈现客观、真实。 3.创新性。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认识深刻,见解独到,易于操作,具有显著的创新点和特色。 4.实效性。成果必须经过4年以上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积极宣传并组织教师申报,由取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填写《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提交撰写成果报告(重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内容具体包括四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3成果的主要内容;4效果与反思。总字数不超过8000字。)、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以pdf格式报送。 2.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以CD-R光盘报送(不超过500M)。 3.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xke@nwu.edu.cn 联系人:李学骞 倪小勇(88308182)   附件:1.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
  1.          2.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推荐汇总表
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 北 大 学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