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参公补助二次报销的再次通知

点击次数:1112 发布时间:2017-03-17

全校参保职工: 按照省医保中心《关于2016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16]79号)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参公补助二次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7年1月3日——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我校正式参保职工,且已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 2.门诊全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 3.门诊特殊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 三、申报材料: 1.购药消费结算单; 2.门诊个人全款现金自付部分发票报销联(盖章); 3.本人银行卡或工资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送地点:西北大学太白校区校医院四层教职工医保办 五、咨询电话:029—88303761   梁元利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