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额度安排及年度建设任务书填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694 发布时间:2016-12-14

校内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坚持以一流目标为导向,推动落实本年度学科建设任务,在征求院系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学校近期将2016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剩余额度足额分配到各建设单位,并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额度安排范围 经学校研究,各建设单位2016年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经费额度已经确定,本次安排的2016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额度需扣除前期已预拨经费。首次安排经费额度的项目,由财务处新建经费卡。本次分配后,2016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额度常态资助部分全部安排到位。 二、经费使用要求 1.有利于激发学科发展活力。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由各建设单位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学科排名靠前、建设基础较好、有望产生标志性成果的学科领域或方向。经费分配要以学科团队建设为重点,优先用于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创新项目。经费使用要围绕重点任务,优先保障急需发展、亟待突破、有潜力、有实效的领域,严格依据各学科的建设计划和目标任务来执行,不重复投入,禁止挪作他用。 2.各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细化资金用途,规范支出范围,提高使用效益。 3.“十三五”期间的学科建设经费,要在经费拨付后2年内执行完毕,期末未执行完的经费额度,将由学校财务系统自行收回后统筹使用。 4.“十二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和往年省级优势特色学科项目尚有结余经费的单位,要加快建设进度,促进经费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校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尚未执行完的以往年度的项目结余经费将由学校统一回收后统筹使用。 三、任务书填报要求 1.各学科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仔细查找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参与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学科要重点分析评估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精心编制学科建设计划。在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发展需求和预期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西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4)。填报任务书应紧扣重点任务,言简意赅,真实反映项目建设任务和指标。 2.各建设单位可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在本单位获批的“十三五”专项资金额度范围内,自主提出年度经费需求计划,并可基于“弹性预算”的原则,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年度经费预算额度实行上下浮动,浮动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度经费的10%。 3.要进一步明确学科重点建设方向,突出项目建设绩效,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要根据“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结合本学科发展计划和重点任务,填报《西北大学“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预期指标》(见附件5),建设年度末,将结合预期指标考核各学科建设绩效。 4.各建设单位在填报时要综合考虑建设经费的统筹使用,应将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项目一并纳入,力争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学科建设任务书的编制应经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或相关学术组织集体研究,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审核。 四、时间要求 12月19日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将《任务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和《“十三五”院系“双一流”建设核心指标》(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最终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南北校区均可)。   “十三五”时期是我校加强内涵发展、建设一流学科的重要机遇期,请各学科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学科发展,对照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理清发展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建设任务,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联 系 人:汪  涛、张 璐、张瑞东 联系电话:88305218 电子邮箱:eyyb@nwu.edu.cn   附件: 1.西北大学2016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额度安排单(分项目) 2.西北大学进入(或接近)ESI前1%学科经费额度统计分配计划 3.西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2016年度) 4.西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2017年度) 5.西北大学“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预期指标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