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339 发布时间:2016-12-06

各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2号),现将我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 此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范围为我校现设本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 申报建设项目:即入选专业通过建设,综合实力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申报培育项目:即入选专业通过建设,特色鲜明,可达到行业、区域领先水平。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十二五”期间,列入国家级、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所属专业。 2.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30%的学科所属专业。 3.战略性新兴专业、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 4.特色鲜明,对行业、区域发展支撑有力,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相关专业。 三、工作安排 “一流专业”项目建设是我省“十三五”期间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高校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和争取省级专项经费支持的重要途径。 请各院(系)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并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纸质版(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汇总表、申报表、专业培养方案PDF)发送至jxke@nwu.edu.cn。 联系人:张超、申素丽 电 话:029-88308182   附件1: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