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的通知

点击次数:1563 发布时间:2016-05-13

各院(系)团委、志愿者组织: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广泛联系和凝聚公益社会组织,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成才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陕西青少年公益事业发展,团省委、省青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省委高教工委、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扶贫办、省应急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残联、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传媒网举办“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共同打造全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培育展示、资源对接、交流发展和公益文化建设的综合平台。大赛面向全省征集、评选和扶持一批服务青少年发展的优秀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主题及主办单位 时间:2016年4月至10月 主题:携手公益•逐梦青春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委高教工委、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扶贫办、省应急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残联、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传媒网、省青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组织机构与参赛对象  组织机构:大赛设立组织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导大赛各项工作。组委会在团省委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筹备、组织实施工作和其他日常事宜。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聘请的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初评、终评)工作。  参赛对象:各类公益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各级青年社会组织、各级青春驿站),及热衷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公益活动的组织、团队以青年为主体。 三、项目类别 大赛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分10大类申报。申报项目可以是已完成的或现在正在开展的项目。具体分为: 1.邻里守望与社区志愿服务 项目内容:以社区为阵地,围绕社区居民在物质和精神层面的需求,开展家政服务、文化艺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完善社区治理功能。 业务指导单位: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团省委。 2.网络文明与文化公益服务 项目内容:通过开展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网络道德意识,倡导全社会关注青少年网络环境;通过协调制作公益宣传的歌曲、动漫、MV、公益广告等文化产品,积极组织、承办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参与保护、传承与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的活动,传播正能量,彰显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业务指导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文化厅、团省委。 3.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项目内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心理咨询等,广泛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业务指导单位: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 4.应急救援与防灾减灾 项目内容: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减灾救灾知识宣传、避险自救技能培训、应急救援、灾害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业务指导单位:省文明办、省应急办、省民政厅、团省委。  5.扶贫开发与公益助学 项目内容:以贫困县(区)、边远山区为重点,帮助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家庭脱贫致富;通过希望工程品牌项目建设,改善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帮助有困难的青少年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业务指导单位: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 6.法律服务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项目内容: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和提供法律援助,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学法、用法、遵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以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服刑及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法治教育、12355服务台中、高考减压、青少年自护教育、职业培训、行为矫治、临界预防等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业务指导单位: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团省委。 7.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内容:通过开展热爱自然、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引导青少年参与绿色生产、低碳生活、节约能源、治污降霾等实践。 业务指导单位:省环保厅、省林业厅、团省委。 8.节水护水 项目内容:通过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等地,开展水安全知识普及、节水护水宣传、水环境社会调查、水资源生态考察等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护水意识。 业务指导单位:省水利厅、团省委。 9.阳光助残 项目内容: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助残站点和残疾人家庭等,建立“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少年提供关爱帮助,推进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业务指导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团省委。 10.其他 项目内容:以上各种类别范围以外的,以青年或青年社团为实施主体的公益项目。 业务指导单位:省民政厅、团省委。 四、活动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4月中旬至7月上旬)。各院(系)团委、志愿者组织对申报项目统一审核、汇总后,将参赛项目报至校团委办公室,由校团委审核、筛选后统一推报至大赛办公室。 2.项目初评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由大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针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实施方案、创新性、服务对象进行初评,确定约120个入围项目。 3.项目展示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按项目类别在主办方官网上划分展示区,展示入围大赛终评决赛的优秀青少年公益项目。 4.项目终评阶段(8月下旬)。通过终评,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并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遴选出约60个优秀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主要包括5分钟的视频或ppt展示、项目陈述,3分钟的评委提问等环节。 5.总结通报阶段(9月上旬)。举办“携手公益•逐梦青春”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分享会,发布参赛项目获奖情况,并通报优秀组织单位。 6.优秀项目宣传推广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组织部分获奖项目赴各地各高校进行巡展活动,主办方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对优秀项目进行宣传,交流推广优秀项目的经验做法。 五、奖励办法 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项目质量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决赛拟设立金奖项目20个,银奖项目40个,铜奖项目若干。大赛组委会对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00元、4000元和1000元的项目奖励经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层层发动。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坚持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面向工作对象、传统领域和新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层层宣传动员,通过媒体推广、网站宣传、热线咨询、巡回推介、专题发布等形式,广泛发动各级各类青少年公益组织参与到大赛中来。 2.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各院(系)团委要加强业务专业指导,使参赛项目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加贴近大众服务需求,要按照大赛安排,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审核等工作,确保大赛按照《通知》要求有序进行。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把握大赛时机,加大宣传推报力度,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对赛会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形成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和社会影响力。利用“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各团属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微公益系列宣传。 各院(系)团委、志愿者组织对申报项目统一审核、汇总后,于6月25日前将参赛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报至校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nw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杨立强,电话:88308576。 附件: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参赛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