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新生办理身份证的通知

点击次数:1519 发布时间:2015-12-24

2015级新生的户口落户申报工作已全部完成,需要办理或更换身份证的同学,请携带学生证先到公安处户籍室借取个人集体户口卡,再到派出所办理或更换身份证。 1、太白校区和桃园校区的新生在公安处太白校区保卫科借取户籍卡,在太白路派出所办理。 2、长安校区的新生在公安处长安校区治安科户籍室借取户籍卡,在郭杜派出所办理。 特此通知 公安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