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天然气验收、点火并移交给各住户的重要通知

点击次数:1711 发布时间:2014-11-27

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各住户: 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天然气工程已施工完成,现具备验收、点火并移交给各住户的条件。根据天然气公司的要求,必须在点火当天9点准时在房间等待,如果一户不到场,整个单元都无法点火通气,将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上午9:00必须在家中等待) 1、11月28日9#楼; 2、12月1日10#、11#楼; 3、12月2日12#、13#、14#楼; 4、12月3日15#、16#楼; 5、12月4日17#、18#楼; 6、12月5日19#、20#楼; 7、12月8日21#、22#、23#楼; 8、12月9日24#、25#、26#楼; 9、12月10日27#、28#、29#楼。 二、关于天然气卡的有关说明 天然气卡内预存10m³天然气,试压完成后方可使用。 请各住户互相转告,一定按时间安排在家等待。 特此通知。                                            基建处                                       2014年11月27日